《积分管理》末位淘汰制度程龍


将末位淘汰融入日常积分管理工作体系,实现末位淘汰日常化。

第一次淘汰的积分帐号,三个月之内不得重新启用,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连带责任。三个月以后卓有成绩的要严格考核,通过本人申请,积分管理领导小组评审通过,可以重新分配积分帐号。对于连续两次被淘汰的员工,今后将不再给予积分帐号,部门主要负责人也要负连带责任。

不合格员工的末位淘汰绝不能只停留在基层员工层面,对于不合格的中高层干部同样要动真格的,要实行末位淘汰,每个层级不合格人员的末位淘汰率要达到10%,对于积分排名一直靠后的,干部的末位淘汰比例还可适当进一步提高。

未完!待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