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与部门竞赛竞争管理规定
一、公司推行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竞赛竞争,其目的是为了提高部门经理、主任的管理水平,从而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水平。
二、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竞赛竞争,选择的对象为两个性质基本相同的部门为一组。例如:工程部与工艺部、平面设计部与视频部、策划部与广告部等等。
三、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竞赛竞争指标主要有人平均产值数、人平均扣分数,两项指标按月汇总,每月对比一次。
四、人平均产值高的部门,每月给予部门主任(经理)100分的积分奖励,人平均产值低的部门,每月给予部门主任(经理)100分的积分扣分,连续三个月以上落后,从第四个月起,每月扣部门主任(经理)固定工资50元。
五、人平扣分低的部门,每月给予部门主任(经理)50分的积分奖分,人平扣分高的部门,每月给予部门主任(经理)50分的积分扣分,连续多月落后,只扣积分,不扣工资。
六、平均产值、平均扣分一律按人平数计算,每月增加的人员,当月一律不参加计算,离职人员工作时间超过15天的计算当月人数。
七、人平产值数一律按个人总产值数计算,其中包括实产值数和虚产值数(虚产值指公司内部业务和其它未收款而虚定产值的业务)。
八、月平均产值等于部门员工当月完成产值的总和除以人头数,员工完成产值数包括跨部门完成的产值数。
管理理念:优胜劣汰,适者生存;企业实行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竞争机制,主要目的是调动部门主任的工作激情,加大部门主任的工作压力,让部门主任有危机感,从而产生动力,达到加强部门的管理,提高部门每个员工的劳动生产率,最终增加公司的整体效益的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