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
三国刘备文曰: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。这句话讲的是做人的道理,只要是“恶”,即使是小恶也不做;只要是善,即使是小善也要做。这句话值得大家知道并铭记在心。
我们对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三令五申,但员工违纪者仍然大有人在,有的只是违犯一些非常小的过失,比如上下班不打卡,迟到,上班玩手机,工作场地停放车辆,工作场所抽烟,违规操作生产设备等。这些现象通过实施《积分制管理》的工作开展以来,虽然越来越少,但毕竟仍然存在。可以设想,这些员工在违犯这些“小”的过失之时,极有可能是心存侥幸的:“小事一桩。老板又没看见。” 这种侥幸心理害人不浅。失之小节,也许是酿成大错的开始,因为一个人良好的素养往往体现在小节上,正所谓,“积小恶,酿大祸”,“勿以恶小而为之”。反之,自律,自爱,自尊,自强,时时处处从“小”做起,也许正是我们成长的良好开端,正所谓,“勿以善小而不为”。 当然,这一切并不一定要老板必须看见。违犯“小”的错误,即使“老板看不见”,仍然是一个铁定的错误;做了“小”好事,有了“小”的增益,即使“老板看不见”,仍然是一个可喜的长进。 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!全体员工如果把三国刘备这句话置之座右,奉为处世箴言,必然会增益良多,长进良多,收获良多!
《积分制管理》无处不在!